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监督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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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10-18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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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监督岗工作
为了拓宽人大代表履职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2014年6月,旗人大常委会在旗人民法院、检察院、国税局、地税局办证大厅和政务中心相继设立了由常委会直接领导,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指导的“人大代表监督岗”,按照区域和代表专业特长选派14名旗人大代表组成监督组,重点围绕派驻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为民服务等情况开展监督工作,工作中注重做好人大、“一府两院”沟通联系和人民群众服务工作、通过在派驻单位办公区域公开代表姓名、电话,随时接待办事群众反映问题及诉求,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派驻单位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常委会全面总结了“人大代表监督岗”建设的成功经验,为使代表监督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指导各乡镇人大,在各乡镇、中心民生服务大厅相继设立“人大代表监督岗”,实现了监督平台全覆盖,拓宽了人大代表与人大、“一府两院”和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渠道。
设立“人大代表监督岗”以来,收集到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400余件,通过向常委会和派驻单位反馈,件件都有了回音。就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向派驻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170余条,派驻单位认真采纳,积极整改,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人大代表监督岗”平台的搭建,丰富了代表履职形式,畅通了民意诉求渠道,促进了派驻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的提升、工作效率的提高,通过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增进了沟通和理解,化解了矛盾,促进了“一府两院”相关工作的解决,同时,通过“人大代表监督岗”这一履职平台,人大工作也得到了很好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