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好《中共土默特左旗委员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意见》,按照《旗人大常委会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经旗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在全体旗人大代表中开展联系监督民生实事项目活动,结合我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协调推进完成旗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票决通过的旗人民政府2020年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的目标任务。按照代表法、监督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全体旗人大代表围绕旗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丰富代表“家、室、点、岗”履职平台活动内容,以示范带头、视察促进、检查监督、调研献策、参与贡献为抓手助推项目,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中的监督和支持作用,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大美土左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充分发挥代表模范带头作用。旗人大代表要在各自工作单位和生活区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充分利用本职岗位的优势,带头宣传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带头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协助、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实施。
(二)动员代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切实发挥旗级人大代表生活和工作在群众中,与广大群众有着密切联系的优势,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向群众做好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解释和说明工作,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代表联系选民要注意了解广大群众对实事项目推进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人大代表要在项目建设遇到困难时利用自身具有较高社会威望、较多人脉资源的优势,主动做好牵线搭桥、思想动员、情况反映等工作,协助民生实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依法履行监督民生实事项目职责。全体旗人大代表要在旗、乡镇人大的组织下,依托“家、室、点”履职平台,积极在各代表联络点开展接待选民活动,了解、收集、整理项目推进情况;积极在代表工作室开展研讨、“我为民生实事项目出实招”等活动,支持、促进项目实施;积极在人大代表之家开展项目实施进展询问、提出建议意见等活动,通过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联系监督和帮助支持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工作,推进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
三、人大代表联系监督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表
见附件
四、活动时间
2020年2月至12月底
五、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明确分工和宣传发动(2月至3月)
旗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票决结果,在旗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结束后1个月内,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将各项目的实施计划书或进度安排表、人大代表联系监督项目安排表印发旗人大代表各监督工作组。旗人大常委会在接到项目实施进度表或计划书后,根据项目所在地与代表生活工作地相近原则,划分代表联系监督组,明确每一项目的联系监督代表及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协调服务的委办。要求每一位旗人大代表都必须参加一个联系监督组,旗人大常委会主任负总责、各位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项目实施的监督,旗乡领导干部代表尤其要带头参加。
各代表联系监督组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开展走访有关承担项目部门和选民等活动,进一步深化代表对助推项目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要动员代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向广大群众宣传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有关情况,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人人关心支持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联系监督(3月中旬至11月)
紧密结合我旗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和代表工作实际,丰富“家、室、点”活动内容,扎实开展项目联系、项目讨论、项目视察、项目献策、项目助推活动。
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点”作用,开展代表联系项目活动。各代表联系监督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照代表生活或工作地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区域相邻近的原则,将每个项目联系监督的代表分成若干小组,确定人大代表所属联络点的位置,落实具体联系值班代表和代表联系的责任。代表联络点工作内容包括:1、适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2、掌握周边村庄或社区群众对实事项目建设的反响和意见要求;3、在征地拆迁、项目进场、施工建设等碰到困难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法律政策的解释说明和维稳工作;4、监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或存在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提升人大代表“家、室”效能,开展人大代表民生实事项目集中研讨活动。各代表联系监督组要组织本组内代表联系本身实际,利用“家、室”履职平台,开展助推项目实施的集中大讨论活动,通过邀请承办部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代表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和深化代表们对实事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推进实事项目建设现实作用的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激发代表参与、支持和助推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破解实施过程中难题,协助推进项目实施发挥代表群策群力作用。
旗乡联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促进活动。每组每季度组织代表就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推进情况进行视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代表视察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推进项目实施进程。代表视察原则上以联系监督组为单位进行,对项目实施中的共性问题旗人大常委会可组织代表开展全旗督查活动。每季度进行督查通报,并向旗人大常委会汇报,遇重大事项及时向旗委汇报。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开展“我为项目出实招”活动。各组组织代表就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尤其是要对遇到阻力、受到干扰、进展缓慢的实事项目的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加快推进的建议和意见,主动帮助有关部门想办法、出主意、找对策。
参与项目推进,开展“我为项目做贡献”活动。要动员和组织代表结合视察和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利用代表本职工作和各方面优势,主动、力所能及地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实事项目推进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助推实事项目建设中,争当牵线搭桥的模范、争当动员群众的模范、争当化解矛盾的模范,当好助推大项目建设的先行者、示范者和倡导者,用实际行动诠释代表职责,为加快推进实事项目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第三阶段:总结巩固(12月)
各代表联系监督组通过举办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总结交流代表联系监督实事项目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助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和促进代表依法履职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长效机制,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土左旗”贡献力量。年底对履职成绩突出的代表、优秀代表小组,予以表彰。
六、组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民生实事项目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稳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保证民生实事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对我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人大代表助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进一步坚定助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信心。
(二)加强组织领导。旗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代表的组织领导,常委会领导牵头联系和指导各代表联系监督组的活动;积极安排组织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代表对我旗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视察、调研;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选任联工委负责联系指导、简报编发等工作,紧密结合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切实做好代表参加活动情况的记录,并将此作为今后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履职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代表联系监督组要紧密结合所联系监督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围绕如何助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组织代表开展活动,重点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用地难、拆迁难、筹资难、审批难等问题进行建言献策、牵线搭桥和协助推进,采取学习、讨论、调研、视察、联系走访选民、提出代表闭会期间建议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活动要注重实效,大力倡导深入基层查实情了解民情讲实话,脚踏实地办实事的作风,在“实”字上做好文章,积极反映和促进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四)搞好服务保障。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委、各乡镇人大要切实做好代表活动的组织、服务和保障工作,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代表们在助推项目实施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整理并向有关部门反馈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跟踪监督工作。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和民生实事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代表开展相关活动,认真通报实事项目进展情况,主动接受代表监督,积极约请代表协助做好工作,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
此实施意见自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各乡镇人大参照执行。
土默特左旗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21日